各系部:
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依据《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现开展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各系部成立认定工作小组,负责系部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
(二)各系部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由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人数应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10%。评议小组负责班级认定工作的民主评议。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不得采取统一演讲投票的方式进行。
二、认定对象与标准
认定对象为2022级新生及遭受暴雨洪灾严重、受新冠疫情、突发疾病等影响严重的2020级、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学生等情况必须认定为特别困难档次(详细参考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
三、认定程序
(一)2022级新生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受疫情等严重影响的2020级、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工官网,进入智慧校园入口(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同时对其家庭经济状况以及提供的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作出诚信承诺,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材料。
(二)评议小组收集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报认定小组审核。
(三)认定小组汇总、审核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如师生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等有效方式向本系部工作小组提出质疑。工作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本系部认定工作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等有效方式向学生工作处提请复议,学生工作处接到复议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将对评议结果做出调整。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认定小组提交的初步认定结果,统筹各认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58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应同时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随机抽取申请学生及家庭成员信息,委托相关部门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进行信息查询核对。对于家庭经济状况明显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的不予认定。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家庭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资助对象认定精准。
五、其他事项
需要报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要求如下(纸质版需按照电子版统计表中的顺序进行排列)。
(一)纸质版需报送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特殊困难学生申请表后附相应佐证材料);
2.2022年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表;
3.2022年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部认定表(盖系部公章);
4.系部公示材料;
5.各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定工作报告(包括认定工作组织、学生申请情况、认定流程、公示情况、认定人数、认定结果等);
6.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系部认定小组成员名单(盖系部公章)。
(二)电子版需报送材料:
1.2022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表(需按照特困、困难、一般困难排序);
2.2022年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部认定表(盖系部公章);
3.各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定工作报告(包括认定工作组织、学生申请情况、认定流程、公示情况、认定人数、认定结果等)。
4.系部公示照片。
(三)请各系务必于10月13日前按照要求将以上材料报送,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处D1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学生工作处刘梅办公邮箱。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操作方法
2.2022年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表
3.2022年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部认定表(盖系部公章)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6日